六旬婦拾手袋據己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本澳婦人早前涉嫌在菜園涌邊街路邊拾獲他人手袋後據為己有,被治安警拘捕。
被捕本澳婦人姓李,六十多歲,報稱無業。警方以拾遺不報罪名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治安警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接獲案中事主報案,指當日從青茂口岸入境途經菜園涌邊街時,不慎將手袋遺留在路邊櫈子上,抵達目的地後才發現遺留手袋,折返現場尋找無果,於是報案,報稱損失手袋内約一萬一千九百澳門元及二十元人民幣。
治安警接報後通過附近店舖監控系統及“天眼”鎖定疑人身份,於本月七日在關閘廣場將其截獲。經查問,有人承認拾獲手袋且將之據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