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今裁定關稅案
特朗普倘輸要退逾千三億美元
【本報訊】據觀察者網八日消息:美國總統特朗普關稅的“合法性之戰”將見分曉。美國最高法院早前宣佈,將於當地時間九日對此案作出裁決。
路透社七日援引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的數據稱,倘若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徵收的關稅違法,聯邦政府可能不得不向進口商退還超過一千三百三十五億美元的關稅。
當天,CBP發佈了最新的統計更新數據,統計對象是自特朗普去年二月首次依據IEEPA加徵關稅以來的相關進口商品。一千三百三十五億美元的數字是截至去年十二月十四日的累計核定關稅總額。其中,針對所有國家和地區的所有物品徵收的所謂“對等關稅”總額為八百一十七點四億美元,除此之外還有針對一些國家徵收的芬太尼關稅和針對巴西和印度徵收的懲罰性關稅。
數據顯示,美國針對墨西哥和加拿大徵收的芬太尼關稅,分別為六十四點八億美元和二十四點二億美元。
美國最高法院去年十一月五日就特朗普關稅案舉行了首場聽證會,九日預計對部分案件作出裁決,但尚未披露具體將裁定哪些案件。
據悉,法官們將於當地時間九日上午十點開庭時宣佈可能作出的裁決。
或成特朗普最大挫折
分析普遍認為,美國最高法院一旦作出不利於特朗普政府的裁決,將直接重挫特朗普的標誌性經濟議程,這或成為特朗普重返白宮後遭遇的最大法律挫敗。
目前尚不清楚,如果最高法院認定這些關稅非法,是否會直接下令退還相關款項,還是將這一問題交由下級法院或聯邦政府自行處理。
據悉,特朗普政府已制定了在裁決不利的情況下重新徵收進口關稅的方案。選項包括更廣泛地動用《一九六二年貿易擴張法》第二三二條(即“二三二調查”),該條款此前已被用於對鋼鐵、鋁、汽車、銅及木材等產品加徵關稅。
此外,聯邦政府也可依據《一九七四年貿易法》第一二二條,在一百五十天內徵收最高百分之十五的關稅。
另一項潛在工具是《一九三〇年關稅法》第三三八條,該條款雖近年較少使用,但允許對認定存在貿易歧視的國家立即加徵最高百分之五十的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