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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7日
第B03版: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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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管制兩用物項出口日本

商務部發佈公告,決定加強兩用物項對日本出口管制。 (新華社)

日領導人涉台言論性質影響極其惡劣

我管制兩用物項出口日本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觀察者網六日消息:商務部六日發佈公告,決定加強兩用物項對日本出口管制,公告自公佈之日起正式實施。

批日違背一中原則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對此回應表示,日本領導人近期公然發表涉台錯誤言論,暗示武力介入台海可能性,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嚴重違背一個中國原則,性質和影響極其惡劣。

發言人指出,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中方決定禁止所有兩用物項向日本軍事用戶、軍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於提升日本軍事實力的其他最終用戶用途出口。任何國家和地區的組織和個人,違反上述規定,將原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兩用物項轉移或提供給日本的組織和個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涉及貨物技術服務

根據二○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定義,兩用物項,是指既有民事用途,又有軍事用途或者有助於提升軍事潛力,特別是可以用於設計、開發、生產或者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的貨物、技術和服務,包括相關的技術資料等數據。

出口管制,是指國家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向境外轉移兩用物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向外國組織和個人提供兩用物項,包括兩用物項的貿易性出口及對外贈送、展覽、合作、援助和以其他方式進行的轉移,採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

兩用物項的出口及其相關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安全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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