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啟動條件推進強積金
研究:央積金暫維持非強制
【本報消息】非強制央積金自一八年起實施,根據二一年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審視報告》,若疫情沒有出現,非強制央積金在運作三年後本應該轉為強制性。但因應疫情,審視報告建議設三年的經濟觀察期(二○二一至二○二三),以檢視本澳經濟恢復情況,審慎部署央積金制度轉向強制性。
二四年澳門大學研究團隊受社會保障基金委託開展《檢視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現況及發展研究》,通過檢視非強制央積金的執行情況、歸納及分析本澳經濟復甦及發展、估算僱主承擔能力和分析僱員保障水平,以及總結持份者的意見,以提出非強制央積金未來的發展方向,為強制央積金的實施規劃提供參考。
參與僱主僱員續增
前日公佈的《檢視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現況及發展研究》撮要版顯示,非強制央積金自一八年起實施,整體運作順暢,取得一定成果。其中,特區政府自一○年透過分配制度向合資格帳戶擁有人撥款為制度打下資金基礎;供款制度經過六年多的運作,參與的僱主、僱員及個人持續增加,制度已初具成效。
檢視報告指出,本澳經濟正有序恢復,惟行業步伐不一。 雖然本澳經濟穩步向好,二四年第三季本澳的實質本地生產總值(GDP)基本上已回復到一九年的百分之八十六點三。大型綜合休閒相關行業復甦較好,其他行業復甦則不均衡,中小微企的經營面臨較不明朗的局面。因此,暫時維持非強制央積金較為合適。
僱主供款負擔不大
檢視報告認為,央積金供款不會對僱主造成過大的負擔。估算計得二○二三年至二○三二年間平均的強制央積金供款佔“整體僱主”及“中小微企僱主”兩個組別僱主收益的百分之○點六三和百分之○點五四。研究團隊認為不會對僱主造成過大壓力,僱員可透過較長持續的供款獲得更理想的退休生活儲備。
社會認可推轉強制
檢視報告指出,央積金轉為強制性制度是受社會認可的前進方向,未來依據制度的發展逐步完善。總結訪談結果顯示,社會普遍對實施強制央積金持正面態度,認同供款計劃可提供更優退休保障的理念,並滿意央積金電子服務。但也有聲音關注投資產品的風險和回報,認為可增加制度靈活性、引入更多投資選擇、加強電子化,並盡快打造全功能的央積金電子服務,助力制度邁向強制。
報告建議設立指標,分階段逐步實施。因應當前經濟復甦不平衡的情況,研究團隊建議通過三個啟動條件來推動制度的發展,使制度最終可落實強制實施的目標,一是經濟復甦程度,二是職業儲蓄退休保障參與率,三是打造央積金電子服務平台。
倡兩方案循序漸進
研究團隊亦建議在保持非強制央積金原訂的最低標準原則下,具備條件時便可啟動全面實施強制央積金的準備工作,按先易後難原則,分階段逐步落實,並提出兩個方案供探討,在取得較大社會共識後可選取較適合的方案:方案一是強制性法律生效後三年內全部僱主及僱員統一加入。方案二是強制性法律生效後三年內A組納稅人僱主及其僱員必須加入,強制性法律生效後五年內B組納稅人僱主及其僱員必須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