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積金供款上下限今調升
【本報消息】社會保障基金訊:因應 “僱員的最低工資”於今日起調升至每月七千二百八十元,公積金共同計劃的供款計算基礎上限和下限,以及公積金個人計劃的供款金額上限亦依法於同日自動調升。
根據《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公積金共同計劃以僱員每月的基本工資作為供款計算基礎,供款金額為供款計算基礎的百分之五。倘僱員當月實際基本工資扣除供款後低於上述最低工資金額,僱員可豁免供款,而僱主則仍須供款;倘僱員當月實際基本工資超出最低工資金額五倍,則僱主及僱員均無須就超出的部分供款。最低工資金額在調升後,公積金共同計劃的供款計算基礎下限調升至七千六百六十四元,上限則上調至三萬六千四百元。
而公積金個人計劃的每月最高供款金額為最低工資金額五倍的百分之十(需向下湊整至百位澳門元的整倍數),因此供款金額上限自動調升至三千六百元,供款金額下限則維持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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