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推進陸路交通規劃中期檢討
譚:重新修改道路交通法
《道路交通法》於上屆立法會成“廢案”,政府早前表示會開展公眾諮詢達成共識後再提交立法會。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昨表示,將推動《道路交通法》修法工作,重新制訂更嚴謹及完善的交通法律制度,提升道路安全。
慎研“公罪”行為
譚偉文昨引介明年度運輸工務範疇施政方針稱,在打造便捷交通系統方面,明年將繼續推進陸路交通規劃中期檢討,結合城市發展新形勢和居民出行需求變化,科學調整未來五年交通發展和實施路徑。同時,有序推進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路網建設,優化交通組織,減少施工對居民的影響。
立法議員李煥江關注交通逃避責任罪問題,建議政府重新審視《道路交通法》相關條款,不應將輕微碰損事故中離開的行為視為“公罪”。譚偉文表示,修改交通法時會充分考慮,這是社會關注的重要議題,未來修法會審慎研究相關行為是否屬於“公罪”的問題。
控車非一蹴而就
立法議員邱庭彪問及能否考慮開設駕車進修課程,利用教學車輛為已持駕照人士“補鐘”訓練?譚偉文表示,交通局關注“補鐘”問題,正分析研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涵蓋“補鐘”制度,當局會與業界溝通,收集意見,在未來修法時考慮。
立法議員周家俊指出,今年第三季本澳機動車輛超過廿五萬輛,五萬六千多人有兩部車以上,他承認自己都不止一部車,問及未來會否限制車輛增長?
譚偉文表示,澳門地方小,現時逾廿五萬部機動車輛確實多,但控車不是一下子可做到,需從多方面考慮,包括經濟因素、方便程度限制,以及最重要是進一步完善公交系統,逐步令推動控車有先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