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間醫院綜合診所採准照制度
柯嵐:落實“放管服”理念
【本報消息】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法案。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表示,個人診所採用登記方式,手續約需二十個工作日完成;綜合型診所則通過一站式發牌程序,取得准照時間縮短至五十個工作日,較以往節省二十五個工作日。
另外,衛生局長羅奕龍回應遠程醫療問題時表示,本地醫院可向居民或旅客提供遠程醫療服務,且居住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澳門居民亦可接受澳門醫院提供的遠程醫療服務,相關安排具備可行性。
個人診所可選登記
法案建議醫院、日間醫院及綜合診所採用准照制度,個人診所可選用登記制度。立法議員馬志成關注兩者制度的區別,在簡化審批程序的同時,如何兼顧有效監督?
柯嵐表示,公私營醫療機構設立准照制度與登記制度,以落實“放管服”施政理念。兩種制度在審批環節、時間與有效期上有所不同,但均需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指引及實務守則,確保醫療機構設置與運作符合要求。
豐富醫療服務類型
多名議員發言時支持法案立法,認為有助推動大健康產業發展及促進本澳醫療服務的發展,但亦關注定位、規範及具體內容等。立法議員顏奕恆問及日間醫院的發展方向及潛在投資者。柯嵐表示,日間醫院的服務內容包括外科程序(如整形手術)、內窺鏡程序、先進療法(如細胞治療、基因治療)、介入放射與碎石術、麻醉程序及醫學輔助生殖等項目,將為醫療人員創造更多就業與專業發展機會。目前已有潛在投資者前來諮詢,涉及醫學輔助生殖、高端醫療、美容醫療、先進醫療及部分外科專科項目。她相信這些項目將豐富澳門醫療服務類型,吸引高消費力客群,延長旅客逗留時間,並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日間醫院側重體驗
立法議員黃潔貞關注公私營醫療機構如何實現錯位發展。柯嵐表示,公私營醫療機構在發展定位上是互補協作關係,同時透過錯位發展實現優勢互補,甚至合作共贏。綜合醫院可憑技術優勢,提升各專科疑難重症的診治水平;日間醫院則側重優化醫療服務體驗。如日間醫院完成體檢後,可轉介至綜合醫院作進一步深入檢查;綜合醫院手術後的患者,亦可選擇日間醫院進行康復護理。無論綜合醫院還是日間醫院,均是澳門未來大健康產業發展的重要支柱。
白名單免事先審批
立法議員高岸聲關注放寬醫療廣告限制的措施,如何平衡監管及防範過度宣傳?羅奕龍表示,主要從廣告程序與內容兩方面作適度放寬,強調醫療廣告內容必須有科學實證支持,不得誇大宣傳,不得在未對個人評估與診斷前提下給出醫療建議。程序上,將把既定事實類內容納入“白名單”,無需事先審批;對人員資歷、複雜醫療服務項目等需核實真實性的內容,則維持審批要求,以落實“放管服”改革,保障公眾知情權與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