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引領澳經濟適度多元
一、前言
二○二五年十月,中共二十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簡稱《建議》),《建議》以高質量發展為主線,確立“科技自立自強水平大幅提高”、“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等核心目標,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決定性進展的綱領性文件。
澳門作為“一國兩制”實踐的重要陣地,其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向來與國家戰略緊密銜接,法律制度的協同與保障是核心支撐,《建議》進一步從戰略導向、資源傾斜、平台搭建等方面賦能澳門,形成“政策引領——法律保障——實踐落地”的閉環體系,推動多元發展邁向更高質量。
二、《建議》引領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核心路徑
(一)區域協同拓展多元發展空間:法律規則銜接構建制度融合基礎
《建議》強調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其中,法律規則銜接是破解制度壁壘的關鍵。
在專業服務領域,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明確取得澳門律師、醫師等專業人士的跨境執業資格與監管標準,大幅降低人力資源流動成本;民生配套領域,澳門修改《衛生局的組織法》,允許在合作區設立衛生站,並提供免費醫療,為居民跨境生活就業掃清障礙;產業政策領域,“分線管理”、“雙15%稅收優惠”等政策,均以專項立法或協同執法標準為保障,確保政策紅利精準轉化為產業發展動力。
(二)創新驅動強化多元產業動能:法律制度為科技與產業融合護航
圍繞《建議》中“科技自立自強水平大幅提高”的目標,澳門通過完善法律制度穩定創新成果轉化和產業發展預期。
高新技術領域,明確專利申請優先權、權利歸屬劃分與侵權執法協作機制,有效解決跨區域創新的權利保障難題;現代金融領域,《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金融開放創新若干措施》作為法律依據,規範跨境資金流動,支持債券市場等特色金融業態發展;大健康與中醫藥領域,《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中醫藥產業集群建設方案(二○二三至二○二五年)》推動兩地產業一體化,依據《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及其配套法規,建立“澳門審批——橫琴生產——兩地認可”的產品規管體系,提升產業附加值。
(三)人才集聚夯實多元發展基礎:法律框架規範人才“引育用留”全鏈條
響應《建議》對人才高地建設的部署,澳門通過構建完備的法律框架,規範人才引進、培養、使用和留存全鏈條。
人才引進環節,澳門修訂《人才引進法律制度》及配套的《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施行細則》,確定四大產業人才認定標準和審批流程,並與合作區建立人才資格互認清單,實現“引才不設限、用才更高效”。人才培養方面,澳琴國際教育(大學)城建設進程加快,澳門與內地通過協議明確“一校兩區”的學歷學位認可和師資資格互認機制,確保人才供給與產業需求精準匹配。
(四)開放合作拓寬多元市場維度:法律協同構建跨境合作規則體系
依託《建議》“打造更高水平對外開放平台”的要求,澳門發揮“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的“精準聯絡人”優勢,通過法律協同構建與葡語、西語國家的跨境合作規則體系。
經貿合作領域,在《商法》框架下引入《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等國際規則,與葡語國家簽訂雙邊貿易爭端解決協議,建立以澳門為仲介的商事爭端仲裁機制,降低企業跨國經營的法律風險。產業合作領域,《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會展產業發展扶持辦法》明確展會資格審批、海關監管、版權保護等標準,規範“一展兩地”“一節兩辦”等,推動會展產業成為連接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的重要紐帶。
三、結語與展望
中共二十屆四中全會《建議》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指明了國家戰略方向,而法律制度的協同與創新是將戰略藍圖轉化為現實的關鍵支撐。
“十五五”時期,澳門需進一步深入貫徹《建議》精神,持續優化澳琴法律規則銜接機制,重點完善產業發展法律保障、人才跨境權益保障體系,以及與葡語國家協同的規則標準,澳門將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實現經濟適度多元的高質量發展,鞏固“一國兩制”實踐的成果。
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理事長 邱庭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