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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
第A09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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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小語)完善法規 優化公私醫療互補

完善法規 優化公私醫療互補

政府擬定《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法案,將交立法會審議。法案建議在“醫院”及“診所”准照之外增設“日間醫院”類別,透過在制度層面創設有利條件,期望藉此讓業界提供更多元優質的醫療服務,並帶動私營醫療機構協同發展,進一步實現醫療衛生事業可持續發展,推動大健康產業及醫療旅遊。

隨着社會發展、居民觀念改變等因素,居民對各種類型的醫療服務需求增長,如近年逐步在社會普及的醫學美容、輔助生殖,又或其他優質專科醫療、用藥等服務。不過,按現行《管制私人提供衛生護理活動的准照事宜》法令及相關醫療法規,不少醫療項目或藥物僅能在較大型的醫院提供,一方面服務使用者缺乏足夠的醫療選擇,部分具相關專業技術的醫療人員則沒有合適的醫療場所提供服務,亦加重醫院負擔,無法與本澳社會及醫療環境相適應,窒礙公、私及非牟利醫療三方互補和發展。

未來的日間醫院,不設住院部,主要是提供衛生局指定專科醫療服務的私人醫療機構。預計接受服務時間少於十二小時,部分原須於醫院進行的非住院專科醫療服務,如風險較低的外科手術、內窺鏡、醫學輔助生殖技術、先進療法、全身麻醉、神經局部麻醉等,可分流至日間醫院。不單有助提升私營醫療市場的發展空間,增加居民就醫選擇,合理引導居民醫療需求;亦有助發揮本澳的制度優勢與頂級的旅遊資源,為引進優質醫療機構創造有利條件,藉此帶動更多以醫療服務為目的的旅客來澳,全面提升澳門作為優質醫療旅遊目的地的能力。

對於居民,意味着更便捷、更多元的就醫選擇;對於業界,助開拓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對整體社會,有助完善醫療服務網絡。畢竟是新事物,在推行過程中仍需深思規管及執行問題,如何確保收費合理透明?如何建立有效的質量監管機制,保障醫療安全?公營、私營及非牟利醫療機構之間如何協調分工,避免資源重疊或資源爭奪?這些問題都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完善。

夏 耘

2025-11-13 夏 耘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445535.html 1 (新聞小語)完善法規 優化公私醫療互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