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總值廿六萬金器現金鑽飾
菲傭涉盜兩僱主財物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來澳當家傭的菲律賓女外僱,涉嫌趁工作之便於二〇二一年至今先後在兩個家庭工作期間,盜竊兩名本地男女僱主總值逾二十六萬澳門元的財物,包括金器、現金和鑽飾。司警上月底接獲其中一名僱主報案,到其家中拘捕涉案菲傭。
被捕菲律賓女子姓Castro,四十二歲,報稱家傭。
司警落案控以加重盜竊和詐騙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一名本地男長者上月三十日晚上九時四十分向治安警報案,指家中失竊,經點算有一批原本放在抽櫃總值十二萬〇一百澳門元的財物及現金失去,包括十四件金器及澳門元、港元、人民幣和歐元不翼而飛。因懷疑家中的菲傭所為,報案追究。治安警將案件轉交司警跟進。同日深夜約十一時,司警到男長者家中拘捕涉案菲傭,其於今年二月開始在男長者家中工作並留宿。
調查過程中,司警在菲傭的房間起回兩件金器贓物、一些現金及多張押店的發票。稍後,司警到本澳四家押店起回一批贓物。經男長者辨認,證實大部分贓物屬於其所有,有部分贓物屬於其他人。
起回長者被盜金器
司警經深入調查,發現涉案菲傭於二〇二一年曾在一名中年本地女子家中工作,至今年一月才離職,相信其餘財物屬於該女子所有。上月三十一日,司警聯絡到有關女子提供資料,對方才知悉自己曾被盜竊。經點算,發現有多枚金幣、兩件鑽飾失去,報稱合共損失十四萬三千五百澳門元。
經查問,涉案菲傭供認盜竊兩名僱主財物及現金,所得財物拿往押店典當獲得的贓款全用於日常生活並已花光。行動中,男長者被盜的十四件金器等財物已全數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