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沈伯洋
專家:依法懲“獨”進司法階段
【中新社北京廿八日電】重慶市公安局今日宣佈,對“台獨”頑固分子沈伯洋涉嫌分裂國家犯罪立案偵查。涉台專家受訪表示,從列入“台獨”頑固分子清單到依法制裁,再到立案偵查,這標誌着國家對“台獨”頑固分子的懲治已進入司法階段。
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院長李振廣表示,這是大陸方面首次對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實行立案偵查。從列入清單進行政治警告,升級為採取法律措施,這是重大變化。前者是防範性的警示,目的在於規訓和阻止,而後者則是對“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的行為採取主動司法出擊,力度明顯加強。
沈已是犯罪嫌疑人
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講座教授、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學習研究委員會副主任鄭劍表示,立案偵查是指沈伯洋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等有關規定。換句話說,沈伯洋已是犯罪嫌疑人,大陸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構將可以使用包括傳喚、拘傳、拘留、搜查、扣押、技術偵查等在內的強制手段,全面收集其犯罪證據,為下一步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作準備。
一國之內司法管轄
鄭劍提到,沈伯洋是到目前為止被大陸方面正式點名次數最多的“台獨”頑固分子。他不僅宣揚“台獨”分裂,煽動“反中、抗中、仇中”,培植暴力“台獨”分子,攻擊兩岸人民交流,還在網絡空間直接和間接策動一系列針對大陸、島內反民進黨勢力挑撥離間、詆譭攻擊等犯罪活動,與民進黨當局一道,搞得島內人人自危、風聲鶴唳。這些行為不但危害國家統一,也危害台灣民眾利益。“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國家對台灣地區有一國之內的司法管轄權,有責任和義務對‘台獨’分裂分子和一切危害兩岸同胞利益的違法犯罪分子進行懲誡。”
針對極少數“台獨”
“當然,國家法律的懲治措施只針對極少數極端的‘台獨’分子,並非廣大台灣同胞。”李振廣表示,相信國家對沈伯洋依法主動採取司法措施也會對島內“台獨”分子起到震懾作用,可以有效打擊島內“台獨”分裂勢力的囂張氣焰。同時,有助於希望參與兩岸交流的廣大台灣同胞更有底氣地參加兩岸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