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全幣種信用卡
2025年10月21日
第A02版:澳聞
澳門虛擬圖書館

人事組織兩手抓深推公共行政改革

人事組織兩手抓深推公共行政改革

近日,《公共部門及實體的設置及組織架構的一般制度》行政法規正式生效。這是澳門特區第六屆政府深化公共行政改革的又一有力舉措,充分體現新一屆政府銳意改革、擔當作為、敢啃“硬骨頭”的嶄新施政風貌。

今年八月份,特區政府完成對第二十六/二○○九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的修改,主要是從人事方面,進一步明確選拔領導及主管人員的規則。本次公佈的行政法規,則主要從組織方面,進一步規範公共部門及實體的設置及組織架構的一般制度。接連兩份涉及人事和組織的公共行政改革行政法規的公佈,標誌着新一屆政府公共行政改革正向縱深推進,對提升澳門特區治理效能、實現“小城善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如果說人事方面的改革是固本之策,那麼組織方面的改革則是強基之舉。從一名普通公務員的視角來看,本次改革預計將會對澳門特區公共行政產生三個方面顯著積極效應:

第一,加強源頭管理,讓制度“立起來”。

制度化、規範化是現代公共行政組織設立的基本特徵。一個現代、科學的行政組織,要求各部門職能分工明確、權責清晰、協作高效。本次改革明確設立、重組、合併及撤銷公共部門及實體應該遵守的基本原則、確立統籌部門,劃分公共部門和實體的具體類型及其適用規則,同時規定附屬機構的設置標準、層級及相應的領導主管人員配置等內容,起到建章立制的重要作用,符合現代公共行政的基本精神。尤其是徹底拋棄舊法令中的“靈活性原則”等規定,從源頭上解決了特區政府當前組織架構中存在的部門設立“隨意”、職能重疊、權責不清、統籌無力,甚至“因人設崗”、“因事設位”等問題。

第二,強化過程管理,讓組織“活起來”。

從組織運行的現實邏輯來看,許多組織成立之後,隨着時間推移都會逐步喪失革新精神和進化能力,再加之以部門利益或者個別個人利益的羈絆和影響,更容易走向自我封閉、自我固化的境地。針對此問題,此次改革明確要求政府部門應按政府施政的策略及實際需要,適時檢討其職能、組織架構及人員配置等,以決定是否提出重組、合併或撤銷的方案,目的就在於讓組織始終保持“活性”與“活力”。隨着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以及各種新技術、新業態的不斷湧現,特區政府面臨的治理任務和問題也更加紛繁複雜,各個公共組織必須堅持“以萬變應萬變”,始終保持對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高度回應性和及時適應性,才能提供更加高效優質的公共服務。

第三,緊抓關鍵少數,讓人員“動起來”。

領導和主管人員是特區政府的關鍵少數,對於提升特區的治理效能至關重要。此次改革明確規定部門的領導官職及內部附屬單位的數量設定上限標準,改革也讓“官位”看起來是減少了。然而,對於提升特區政府的治理能力來說,領導和主管人員職位更多是在“質”,而不在“量”。選拔關鍵少數,就一定要做到“少而精”、“少而優”、“少而強”。合理配置領導和主管人員職位,能夠顯著提升職位的“含金量”,增加競爭性和選拔性,讓真正有能力者居之。同時,配合特區政府推進的領導及主管人員選拔制度改革以及職程制度改革,領導和主管人員選拔的優化,將為公務員、尤其是年輕有為、年富力強的公務員提供更加公開透明、可預期的晉升渠道,提高公務員的積極性,為公務人員排頭爭先、向上流動提供重要助力,對做好管治人才培養和梯隊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當然,此次改革也沿襲舊法令中的部分內容,如授權制度,以及各個公共部門和實體單獨制訂各自組織法規的做法等。作為未來深化公共行政改革的可能方向,如何優化授權制度,使之與職權法定化的趨勢更加協調,以及考慮制訂統一的公共部門和實體的組織法規也將是可以進一步探討的內容。

特區政府公務員  信 言

2025-10-21 特區政府公務員  信 言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441068.html 1 人事組織兩手抓深推公共行政改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