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項目增列非遺名錄
社會認同價值推傳承創新
【本報消息】文化局訊:為加強保護本澳具重要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使之更好的傳承與延續,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管理指引》規定,文化局於去年開展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工作,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今年九月二十六日批示確認,新增十二個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十二個新增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包括:土地信俗、舞龍、舞獅、葡萄牙土風舞、春節、端午節、龍舟競賽、太極拳、葡撻製作技藝、杏仁餅製作技藝、嫁喜禮餅製作技藝、竹昇麵製作技藝。是次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文化局於二○二四年十二月四日至二○二五年一月二日期間進行公開諮詢,以及諮詢文化遺產委員會意見。期間社會各界踴躍參與,文化局共收集到九百三十一份意見,社會意見普遍認同十二個項目的價值及將其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建議,經綜合分析公開諮詢和文化遺產委員會的意見後,文化局按《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定,對列入名錄的項目作出建議,並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上公佈。
兩方式保護非遺
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定,本澳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是透過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和制訂《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兩種方式,實施不同層次的保護和管理。自《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以來,特區政府通過普查研究,已將七十個項目列入“清單”,並持續就“清單”中,對澳門具有重要價值及社會影響力較大的項目,建議列入“名錄”加強保護。
現時,連同本次新增的十二個項目,本澳《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數量已增至二十四項。今後,文化局將繼續加強本澳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研究和識別確認,將澳門更多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納入法律保護;同時,着力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社會傳承與創新發展,透過確認非遺項目保護單位、推薦申報列入國家級名錄、持續對項目的保護狀況進行追蹤研究、為非遺價值的弘揚和推廣創建展示平台,並推出各類型的支持和培訓項目,包括今年新推出“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新生代研培計劃二○二五”、文化發展基金增設“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資助計劃”等,全力帶動社會參與非遺的保護傳承與創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