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唯一中葡雙官方語言地區
澳門基本法第九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葡文,葡文也是正式語文”。
十六世紀中葉,葡萄牙人來到澳門,在其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葡萄牙語一度成為唯一的官方語言。直至一九九一年二月,中葡兩國外長在里斯本達成中文在澳門作為官方語言的共識,並於一九九二年二月在澳門《政府公報》上刊登,完成了中文成為澳門官方語言的立法程式。一九九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澳門基本法,進一步確定了澳門回歸後中文和葡文的官方語言地位。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局開展的二〇二一人口普查顯示,澳門本地能流利使用葡萄牙語的人數(三歲以上)為一萬五千一百三十七人,佔該年度澳門總人口(三歲以上)的百分之二點三。
中葡文不僅應用於特別行政區政府公文和公共服務,例如郵政、水電、地址地名等,還廣泛體現在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別是澳門作為世界上唯一以中文和葡文為官方語言的地區,在促進中國和葡語國家關係方面成果豐碩。
澳門作為世界上唯一以中文和葡文為官方語言的地區,促進了中國和葡語國家的民間交流。目前,澳門各中小學大多將中文作為必修課,並將葡文作為選修課。與此同時,雙官方語言環境,使得澳門成為葡語國家學生進修高等學歷的熱門目的地之一,也使得葡萄牙等國家成為澳門青年留學的重要考量。
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