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牛雜店國慶亂漲價被罰款
【本報訊】據南方網八日消息:廣東省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七日通報稱,查處了當地一牛雜店未盡告知義務,國慶節期間亂漲價的違法行為,責令其退回多收消費者的款項,並罰款三千五百元。
五日,一消費者向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反映其四日在當地某牛雜店消費時,該牛雜店按公示價目表每串加收一元的標準進行結算,結算二百○三元,存在未盡告知義務亂漲價的行為。
經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核查,該牛雜店雖在經營場所公示了商品銷售價目表,但未履行國慶期間漲價的提前告知義務,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相關規定。目前,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該牛雜店向消費者退回多付的五十元價款,並對其處以三千五百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針對此情況,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將舉一反三,在連州全市範圍內對經營主體開展價格行為排查整治,堅決打擊亂漲價、亂收費行為。同時,該局呼籲廣大消費者及社會各界人士,若發現類似價格違法行為,及時撥打12345或12315熱線投訴舉報,監管部門將依法調查處理,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