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也渴望獲尊重
早前有網民在泰國一家平民小店偶遇劉青雲與郭藹明正在撐枱腳,該網民偷拍下兩人進餐畫面,照片中的劉青雲更被形容為“目露兇光”。
一直都說藝人都是人,是人就想可以好好享受生活且不被打擾。當然有人會搬出食得鹹魚抵得渴的道理,認為既然作為一名藝人、公眾人物,就該有這樣的心理準備。絕對相信劉青雲必有這心理準備,但有準備也不等同不介意私生活受滋擾。因工作出席公眾場合時,他的身份是一名藝人,想必亦做好被搓圓撳扁的預備,然而這次被偷拍時卻只是回復到普通人的身份跟另一半旅遊,只是想好好享受共處的時光,甚至可能就是明知身份矚目,才刻意揀選非平民小店用餐。然而,又怎會想到依然難逃魔掌,是以當這幀“目露兇光”照曝光後,其他的網民幾乎都是一面倒的譴責偷拍者行為不對。
當然也明白偷拍者可能是因為偶遇大明星而感到驚喜,所以才會有偷拍的行為,且試圖以照片向其他人炫耀曾跟劉青雲偶遇,但那又怎樣?不也就只是得到一張所謂證據的照片罷了。其實更好的做法是在劉青雲夫婦未有進食及交談時,上前禮貌地問問能否在用餐後合照,如果被拒當然沒甚麼好說,但大多情況下只要有禮貌又客氣的詢問,未必會被拒絕。其實同樣情況不只發生在網民身上,連許多娛記都一樣,哪怕他們平日已經常面對這些大明星,但偶遇藝人正跟家人或另一半時都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不顧對方感受強行拍照,目的就是為了所謂毫無新聞價值但獨家的照片,結果卻是將對方本來好好的心情弄得烏雲密佈。
有時不禁會想,半世紀前的藝人與娛記關係好得可以互相家訪互講秘密,但今天卻似勢成水火,當中最關鍵的會不會就是狗仔隊文化的影響?
娛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