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逃稅逾1,460萬港元
啟德體育園分判商囚十月
【香港中通社六日電】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貪污調查揭發啟德體育園建築項目工程分判商,串謀一名商人偽造賬目逃稅逾一千四百六十萬元,兩人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串謀偽造賬目罪名成立。案件六日在區域法院判刑,分判商被判入獄十個月。
被告姚樹穩(六十三歲),為利成泥水工程有限公司(利成)董事兼股東,被判入獄十個月。他另被頒令須向政府賠償逾一千四百六十萬元,即上述罪行令稅務局少收利成的利得稅款。同案被告姚順全(六十四歲),為順發貿易公司(順發)東主,被判囚五個月,緩刑兩年。
同案另一名被告吳和能,協興建築有限公司(協興)前工地事務部高級經理,去年八月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他在等候判刑期間因病離世,因此法庭沒有就其罪行判刑,按條例作出命令,將本案賄款一百萬元交付協興。
案發時,協興是香港多個公私營建築項目的總承建商,利成於二〇二〇年取得太古坊二座項目的水泥分判合約,價值約六千萬元,並於二〇二一年競投啟德體育園項目兩份水泥分判合約,總值逾二點五億元。吳和能早前承認就該兩個項目的水泥分判合約,收受賄款一百萬元。
捏改賬目製假文件
案情透露,於二〇一五年七月至二〇二一年十一月期間,利成董事姚樹穩與順發東主姚順全串謀捏改利成的賬目,藉製作逾八十套虛假的會計文件,包括利成與順發之間的採購訂單、發票、送貨單及正式收據,訛稱利成向順發訂購建築物料,涉款逾八千八百萬元,藉以虛報利成的營運成本。
廉署調查顯示,順發是一間紡織品貿易公司,從來沒有售賣任何建築物料予利成。姚樹穩與姚順全串謀偽造賬目的行為,導致稅務局於二〇一七年至二〇二〇年三個財政年度,向利成少收利得稅共逾一千四百六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