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大橋八號波允許私家車通行
遵行中間車道 不超六十公里
八號波澳門大橋允私家車通行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當懸掛八號風球,採取關閉連接澳氹之間橋樑的措施時,除特許車輛外,輕型客車亦可在澳門大橋通行。
但須同時遵守下列條件,只可在澳門大橋中間的車道通行;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六十公里。
倘礙安全隨時禁行
如熱帶氣旋的強度、風暴潮水位、降水量及風力等因素構成足以妨害公共安全的風險,民防聯合行動指揮官可隨時禁止輕型客車在澳門大橋通行。該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