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學生自炒揭違反禁駕期
【本報消息】十九歲男學生於禁止駕駛期間駕駛,日前氹仔雞頸馬路發生交通意外,治安警接獲醫院通報揭發事件。
涉案本澳男子姓羅,十九歲,報稱學生。
治安警本月廿一日凌晨三時許接獲醫院通知有人交通意外受傷求診,到場調查後與羅某接觸,期間有人表示當日凌晨二時許駕駛電單車途經氹仔雞頸馬路入彎速度過快失控自炒,人車倒地,隨後由友人送院治療。翻查記錄,警方發現有人因超速被判今年九月十九日至明年五月十八日期間禁止駕駛,疑人亦承認得悉自己正被禁駕。警方以禁止期間駕駛及加重違令罪對其落案,同時檢控轉彎未減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