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反黑工拘卅人
【香港中通社十九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十九日公佈,執法人員日前開展為期四天的一系列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三十人。
上述行動包括入境處的光影行動、曙光行動,以及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權能者行動,共拘捕二十名懷疑非法勞工、五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四名逾期逗留人士及一名非法入境者。
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而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亦是嚴重罪行。
根據法院判例,任何人士在決定聘用一名僱員前,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是可合法受僱。除查閱僱員的身份證外,該人亦負有明確的責任向僱員作出查詢,而僱員提供的任何答案不會令該人對僱用有關僱員的合法性產生合理懷疑,否則法院不會接納以此作為免責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