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供用電細則實施利澳車北上
【本報記者廣州十八日電】南方電網廣東電網公司表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商事服務局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供用電規則實施細則》本月十五日正式生效實施,該細則涵蓋電網專項規劃與多規銜接、供電設施並聯審批機制、供電設施免計容流程落地、信用辦電、充電設施建設細化、推動綠色低碳用電、用電安全與整改機制等多維度,覆蓋橫琴產業發展、民生用電、琴澳兩地融合等領域,通過系列創新舉措,降低企業營運成本、優化營商環境,並積極探索與澳門的規則銜接。這意味着,隨着“港澳車北上”政策常態化,港澳電動汽車車主在橫琴充電完全沒有後顧之憂。
爲琴企減負省成本
該細則是繼二○二三年出台《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供用電規則》後,橫琴在電力領域的一次制度升級。《實施細則》明確,自二○二三年九月一日起完成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批覆的,滿足防洪高程要求、且設置在建築一層及一層以上樓層的供電設施,由合作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按照規定核算容積率,確保免計容優惠政策落地實施。
橫琴供電局透露,這相當於實打實直接給橫琴企業減負。該政策已為合作區企業節省安置地近萬平方米,假設每平方米土地價值兩萬元,相當於為企業節省近兩億元的投資成本。
《實施細則》明確引入“信用辦電”機制,精簡合作區琴澳使用者用電報裝資料。融合澳門誠信建設的經驗,明確用戶符合規定情形的,可以採用“信用辦電”模式,通過提供“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的信用報告、出具項目用電報裝信用承諾,代替物業權屬證明作為用電報裝資料,讓使用者盡早用電、盡早產生效益。這一創新,標誌着橫琴將信用體系深度嵌入電力服務環節。
規範琴充電樁配建
這不僅是簡化流程,更是制度創新。一家剛落戶橫琴的澳門初創企業負責人透露,“以前要等到項目拿到物業權屬證明資料等材料,才能報裝用電,現在只需提交信用報告和承諾書就能辦電,節省很多時間。”
一直備受關注的橫琴充電樁問題,此次《實施細則》給出細化方案。提出新建公共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比例,不得低於總車位數的三成。新建充電設施單槍輸出功率不宜小於七千瓦,歐標充電槍佔比不應低於三成,配建專用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比例,不應低於百分之二十。其中,新建住宅配建固定停車位應當百分百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受電設施配置需滿足至少百分之廿五充電設施可以同時使用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