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軒任社保基金副主席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日刊登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張子軒擔任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自九月二十日起為期一年。因委任所產生的負擔,由社會保障基金的預算承擔。
以附件公佈的委任理由一如以往是因“職位出缺”及“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新職位。其學歷為澳門理工學院體育及運動學士、澳門大學教育(體育教學及運動專業)碩士。
張子軒於二〇一一年進入公職,直至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直於教青局任職,曾任教青局駿菁活動中心主任、非高等教育廳長等,於二三年十一月至去年九月轉任體育局副局長,去年九月起任體育局長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