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接一投訴涉詆譭候選人
盛:公僕投票是權利亦是義務
【本報消息】為期十四天的競選宣傳期已過半,至本周五結束,周六晉冷靜期。立法會選管會主席盛銳敏昨認為,競選宣傳期的守法情況良好,日前選管會收到一宗涉詆譭候選人或組別的投訴,警方現正跟進,選管會暫未有資訊可提供。
盛銳敏表示,選管會收到一宗投訴轉介,涉及懷疑在非指定地點張貼競選宣傳海報,經調查了解,有關地點是候選名單的競選總部或分部,按選管會第一號指引,競選總部及分部可以張貼宣傳品,故把有關個案歸檔處理。他又稱,有收到其他部門反映有居民對噪音的意見,經分析,由於選管會事前已與環境保護局、交通事務局協調競選宣傳車輛的驗車機制,包括車輛安全性及音量,日間及夜間的音量不同。
關注宣傳車輛音量
選管會通過音量控制,把競選宣傳車對公眾的影響減到最低。亦有居民反映,競選活動的音量問題,選管會考慮居民作息,所提供場地的活動需於晚上九時三十分完結,早於《噪音法》規定發出噪音至晚上十時的要求,希望把對居民的影響減至最低。選管會期望各候選組別繼續利用好餘下的競選宣傳期,讓選民了解參選理念及政綱等資訊,九月十四日到投票站投票。
有傳媒問到行政長官去信全體公務人員選舉日投票,若公務人員當日不去投票,會否被追究紀律責任?盛銳敏稱,經向行政公職局了解,若個別公務人員因故未能前往投票,按照《公職法》規定,未見存有紀律責任問題。
助當值公僕往票站
他稱,投票是公務人員作為選民的一項權利,亦是公民義務。特區政府積極響應選管會呼籲,鼓勵公務人員在選舉日前往投票,並要求公共部門為當值人員投票提供便利安排。選管會相信絕大部分公務人員會響應行政長官的呼籲,在九月十四日到所屬的投票站投票。
選管會再次呼籲全體選民包括公務人員,在九月十四日投票日踴躍投票,行使公民權利和履行公民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