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多次離合從未共同生活
治安警揭三假婚案拘五男女
【本報消息】本地女子與內地漢假結婚,男方取得澳門居民身份後離婚並再與另一內地女締結婚姻關係,女方亦故技重施再協助另一內地漢取得澳人身份。治安警跟進家庭團聚來澳個案期間揭發事件,本月二日傳召及在關閘截獲共五名涉案男女。
涉案人姓甘,女性,五十多歲,澳門居民;第二涉案人姓甘,男性,五十多歲,原內地居民;第三疑犯姓劉,女性,五十多歲,香港居民,其中一案中介,次嫌真妻;第四疑犯姓汪,女性,三十多歲,原內地居民,劉女的甥女;第五疑犯姓何,男性,五十多歲,原內地居民。五人涉嫌“假結婚”被移交檢察院跟進。
查假婚揭複雜關係
治安警二○二三年跟進何某與首嫌甘女的家庭團聚個案期間,發現何某與其前妻離婚後相隔數月便於二○一九年在內地與甘女註冊,覺得可疑故開展調查,順藤摸瓜揭發三宗假結婚案。據調查所得,甘女與次嫌甘某於二○○八年在內地結婚,隨後以家庭團聚方式申請對方來澳定居,次嫌亦於二○一三年取得澳人身份,並在一四年與甘女離婚。
與首嫌離婚後,甘姓男子在劉女介紹下於二○一四年與汪女在內地結婚,協助汪女於二○一九年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兩人於翌年(二○二○年)結束夫妻關係。另一邊廂,首嫌於二○一九年亦與何某結婚,最終何某於二○二三年成為澳門居民,但事後因警方跟進事件遭揭發。
妻介紹與甥女假婚
警方查後鎖定各人身份,本月二日分別傳召及於關閘截獲五人,調查期間,次嫌承認與汪女假結婚,強調當中不涉及利益,至於與首嫌甘女的婚姻關係,甘女否認假結婚,但承認兩人從未以夫妻方式共同生活,而首嫌及何某亦同樣承認婚後未共同生活。另外,警方亦發現次嫌與劉女自一九九五年起同居,劉女在同居期間促成次嫌與外甥(汪女)假結婚,並在二○二四年在香港註冊,目前為夫妻關係,案件已交由檢察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