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內閣批准普坦任代總理
【據新華社曼谷三十日電】佩通坦被解除泰國總理職務後,泰國總理府三十日發佈通報說,內閣當天召開特別會議,批准任命副總理兼內政部長普坦繼續擔任代理總理。
按照泰國憲法,當總理職務終止,全體內閣成員也須一並卸任,國會下議院將負責選出新一任總理。代理總理普坦將率內閣其餘成員繼續履行看守職責,直至新內閣就職。
另據泰國公共電視台報道,國會下議院定於九月三日至五日召開會議,目前暫未納入選舉新總理議程。不過,如果政府和反對黨達成一致,也可將選舉新總理列入追加議程。
泰國憲法法院七月一日宣佈,受理有關調查總理佩通坦是否存在違憲行為的請願書,並決定即日起暫停佩通坦行使總理職權。七月三日,泰國政府授權副總理兼內政部長普坦在佩通坦被暫停行使總理職權期間,全面代行總理職權。八月二十九日,泰國憲法法院裁決佩通坦違反憲法,解除其總理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