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暴力強姦兩童判死
【本報訊】據《人民日報》二十四日消息:人民法院案例庫近日公佈一則案例,顯示一男子嚴重暴力強姦兩名分別年僅四歲、六歲的女童,最終被判死刑。
被告人蔣某亮因犯搶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於二○一七年八月刑滿釋放。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蔣某亮竄至四川省達州市某村民家附近,意圖對前幾日見過的兩名女童實施姦淫。
施砍頭割頸手段
蔣某亮窺見被害人周某甲(為化名,時年六歲)、周某乙(為化名,時年四歲)獨自在家玩耍,遂從廚房門進入,在廚房對兩名女童欲實施姦淫,後致二人暈厥並搬至廁所過道。
蔣某亮對周某甲實施姦淫時,因周某甲哭鬧,蔣某亮對其卡頸不能阻止後,用刀砍其頭部、切割其頸部,致其昏迷。此時,周某乙醒來哭鬧,蔣某亮持刀切割其頸部,致其不能哭鬧。
隨後,蔣某亮進入二樓臥室盜得現金人民幣六千二百○五元和價值四百一十九元的手機一部。
蔣某亮下樓對周某乙實施姦淫,因周某乙哭鬧,遂倒提其雙腳反覆將頭部溺水,並捂嘴致其昏迷。後因屋外有人聲,蔣某亮即逃離現場,於次日被抓獲歸案。
被害人經送醫院及時救治得以生還,經鑒定,周某甲的人體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周某乙的人體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四川省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蔣某亮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宣判後,蔣某亮對刑事部分提出上訴。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於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作出裁定:撤銷原審刑事部分,發回重新審判。
四川省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重審,於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作出判決。宣判後,四川省達州市人民檢察院以強姦罪量刑畸輕為由提出抗訴,蔣某亮對刑事部分提出上訴。
最高法核准死刑
二○二一年六月三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蔣某亮犯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下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不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審被告人蔣某某強姦、故意殺人、盜竊抗訴、上訴一案。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依法核准對被告人蔣某亮的死刑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