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撬窗潛入 得手駕鐵馬逃離
男外僱偷車爆竊店舖落網
【本報消息】司警偵破一宗加重盜竊及竊用車輛案件,拘捕一名內地男外僱,涉嫌使用工具撬開黑沙環某店舖窗戶,爬入店舖盜去收銀機內的六千二百五十澳門元,得手後駕駛先前盜取得來的電單車離去。司警表示,疑人沒有本澳合法駕駛執照,且曾逆駛及在行人路上駕駛,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法》。
涉案內地男外僱姓劉,五十四歲,報稱廚房幫工。警方以加重盜竊及竊用車輛等罪名將案件移交檢察院偵辦。
停車場棄作案工具
案情指出,司警於本月十八日接獲黑沙環某店舖女職員報案,報稱店舖窗戶及收銀機被人撬開,內裡現金被盜,初步統計損失六千二百五十澳門元。司警接報調查,發現本月十七日晚上七時許,店舖員工正常收工離開,至翌日凌晨約四時,疑人駕駛電單車抵達案發店舖附近,隨後在店舖周邊徘徊觀察約半小時。之後,有人使用工具撬開店舖側門的窗戶,爬入店內盜竊。得手後沿原路爬窗離開,駕駛電單車離開。
司警調查發現疑人在爆竊店舖前,在新橋區某大廈附近盜取一輛停放路邊、插有車匙的電單車,並將電單車駛至筷子基某內街停泊。案發當日凌晨,疑人徒步前往筷子基快達樓停車場更換衣物,再駕駛電單車抵達涉案店舖附近,有人在周邊電單車偷取一件雨褸,穿上雨褸後爬入店舖盜竊。得手後駕駛電單車返回筷子基路邊停放,再前往上述停車場,將作案工具、作案時所穿衣物、頭盔、手套等丟棄在停車場內,隨後離開。
關閘截獲拒絕合作
司警鎖定疑人身份,於本月二十一日晚上十時許,在關閘口岸將其截獲。調查期間,有人拒絕合作,但警方通過多方證據核實,確認疑人與案件有關。另外,疑人在澳門並無合法駕駛資格,且案發當日駕駛電單車時,曾逆駛及在行人路上駕駛等行為,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法》。司警並在疑人身上搜出一千港元懷疑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