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與公司的矛盾
宋芝齡日前在社交平台公開了一張疑似跟公關人員的對話截圖,不點名批評自己是山頭文化下的犧牲品,稱:“永遠都在想如何削減我的表現機會及工資……削削削,大環境氣候好的時候削,營商環境不理想也削。”有人大讚她勇敢,但更大可能是快將完約且決定不續約,不然的話又哪來這個底氣?
雖然以上可能只是晦氣話,但不排除代表了不少藝人的心聲,尤其近年經濟不景氣下搵食加倍艱難,即使偶有加薪也追不上通脹,更遑論如她所講的不停遭到削減工作機會。只不過這其實也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因為不僅只有藝人渴望得到更好的待遇,任何一家影視公司也希望有更多的盈利與投資,既然未能得到更多的收入與投資前,也只能節流緊縮支出,才出現當中的矛盾。
也許可以這樣說,藝人與影視公司東家從來都存在矛盾。初簽約時一定都是看到對方的優點,互相抱有期待,及至合作過後,發現未如理想便會互相不滿,所以才會有不少人寧願跳出“舒適圈”獨立發展,不管前景好壞也是自己的事。
現今的藝人有幸有不幸,幸運的是較多渠道讓大眾認識,甚至藉社交平台賺外快;不幸則是較難捱出頭來,因為競爭實在太大。在與東家的相處上,現今藝人還是相對較為輕鬆。回想八十年代藝人想反抗的話,景況更為悽慘,如走紅後經常會面對續約十年的長約,一旦決定不再受綁,男的會面對雪藏兼禁外借,直至合約期滿,女的則會被派演風月片,而那時候的人大多對風月片女星帶有歧視,如此一來只能選擇順從或背上風月片女星的名號。
娛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