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颱風天深圳爬山罰款五千
【本報訊】據《深圳商報》十八日消息:近日,深圳市大鵬新區應急管理局指導南澳辦事處,依據《關於劃定深圳市大鵬新區自然災害危險區的通告》,對兩名在颱風“韋帕”藍色預警啟動後未經許可擅自進入自然災害危險區的遊客,依法處以每人五千元罰款。
這是深圳市依據《深圳經濟特區自然災害防治條例》針對“未經許可,擅自進入臨時劃定的自然災害危險區”行為開出的首張罰單,也是全國首張自然災害綜合法規罰單。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自然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臨時劃定為自然災害危險區,並採取禁入措施,違者可能面臨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並承擔相關救援費用。
今年六月,大鵬新區經過專家評審及兩次公開徵求意見,於全市率先劃定自然災害危險區。大鵬半島市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深圳大鵬半島國家地質公園及大鵬新區管轄海域範圍,在滿足特定自然災害預警的情況下,將被臨時劃定為自然災害危險區。
七月十九日,颱風“韋帕”藍色預警信號發佈後,南澳街道辦事處發現仍有遊客擅自登山進入自然災害危險區導致被困,最終在救援人員十二小時的艱苦努力下被成功轉移至安全區域,此時颱風“韋帕”已升級為橙色預警。經過相應程序,八月十五日,南澳辦事處依法對兩名遊客處以每人五千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