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托兒帶四萬七過關遺失報案
外僱被揭拾遺不報法辦
【本報消息】本地中年婦委託兒子將四萬七千澳門元現金帶至內地,但至關閘廣場離境風雨走廊時遺失,折返時遍尋不獲,懷疑有人據為己有,隨即向治安警報案。警方本月十四日於市場街截獲一名男子,期間搜出三萬七千五百澳門元,有人承認作案。
涉案人姓許,男性,四十多歲,持藍卡,報稱食品製造工人。涉嫌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被警方落案。
部分贓款日常花費
本月十日,治安警接獲一名四十多歲女子報案,聲稱原定委託兒子將四萬七千澳門元帶至內地,交予女兒讀書之用。其子將款項放於腰間,至關閘廣場離境走廊時遺失。警方透過監控鎖定疑人身份,本月十四日下午一時許於市場街截獲許某,並在其身上搜出三萬七千五百澳門元。調查獲悉疑人當日途經上址期間發現現金,因一時貪念據為己有,當中部分款項已用於日常花費。
被問到報案人兒子是否已成年及女兒身份,警方指未有資料;至於攜帶四萬七千澳門元入境內地是否違法,治安警稱需要向海關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