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屆立會會期周五結束
修交通法未議定或成廢案
【本報消息】經歷政府換屆、司局長換人、第七屆立法會會期將結束的《道路交通法》修訂案,最後可能由政府主動撤案,或自動變“廢案”。
立法會正常運作期由十月十六日始,至翌年八月十五日止。換言之,第七屆會立法會會期再過兩日便結束,今屆會期僅餘《道路交通法》修訂案一項作待議。
修法條文一改再改
《道路交通法》自○七年頒佈至今將近二十年,隨着本澳道路環境和交通狀況日益複雜,原有法律已難以適應。當局在一八年有意修改法律,並諮詢公眾,當時建議修訂內容包括探討引入“扣分制”;改變累犯的法定要件;加強醉駕、酒駕、超速等處罰力度;全面提升“牛肉乾”等行政違法罰款金額等。但部分內容旋即引起公眾強烈反彈,最終諮詢過後,一拖再拖。
直至二三年,政府當年十一月底提交《道路交通法》修訂案最初版本,最大焦點莫過於首次引入“扣分制”,同時加強對酒駕、超速等嚴重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然而,由於初版“扣分制”未設分數清零機制,且部分輕微違規行為也會扣分,引發議員和居民對執法過嚴的擔憂,職業司機更是擔心因停牌導致生計受影響。
被視為爭議大、有排拗、一百個人有一百種意見的《道路交通法》修訂案,最終罕有地先由政府在去年二月五日在立法會全體會議引介,兩個月後才正式進行一般性討論,並且以廿七票贊成、兩票棄權,獲得立法會一般性通過。隨後,法案分發予立法會一常會細則性討論。
兩個月來未曾審議
經過一年多的拉鋸戰,至去年底政府換屆,譚偉文接替羅立文成為運輸工務司司長,及後的修訂法案幾乎“推倒重來”。政府再交新文本,取消原有的“扣分制”,轉為引入較為緩和的“記分制”。新文本中的罰則金額亦普遍提升,包括醉駕、超速、慢駛、巴士站違泊、違法挪動他人車輛、橋樑違規行為等,又引起社會新一論熱議。
另外,掌管交通事務局的林衍新亦在上月不獲續任,交通事務局換帥,《道路交通法》修訂案對上一次在一常會的會議已是六月十一日,後續未再有任何會議審議。
周五開會料屬程序
如今,第七屆立法會結束之際,加上選戰在即,相信立法會議決延長會期的機會渺茫。如果政府不主動提出撤案,《道路交通法》修訂案則成廢案。立法會昨日公佈,在今個會期的最後一日即本周五,一常會將就《道路交通法》修訂案開會,估計只是一常會按照程序,在會期結束時報告法案的審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