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經屋置換支持家庭發展
【本報消息】房屋局正收集經屋置換制度意見。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黃潔貞支持建立經屋置換制度,在家庭成員數量改變,現有經屋面積不能滿足家庭生活需要時給予置換機會。建議先從“永遠姓經”的經屋,或未到禁售期經屋“先行先試”,當制度運行順暢及供應量足夠,再延伸至其他經屋制度購買的經屋家團或個人,滿足不同家庭住屋需要。
有助鼓勵生育
她表示,現時經屋家團只有一次購買經屋機會,惟因各種限制,部分只能申請到面積較小單位,透過建立置換制度可讓這些家團在子女增加或與父母同住時更換較大單位,改善生活環境。故支持經屋置換制度的建立,強化房策中支持家庭發展的元素,也起鼓勵生育作用。置換條件方面,她認為當家庭成員數量有所改變(如生育),現有經屋面積不能滿足家庭生活需要時,只要他們沒有額外私人物業,就可給予置換機會。為鼓勵與長者居住,也建議如果與父母同住,只要家庭成員數量改變亦可置換。
現存以不同經屋制度申請的家團或個人,要讓置換制度可快速及順暢實施,她建議先從“新經屋法”後“經屋永遠姓經”的住戶或未到禁售期的經屋住戶“先行先試”,因該批經屋未來只能回售政府或仍未過禁售期,具較強的可操作性。
至於以其他制度申請經屋的住戶,由於單位可流入私人市場,她建議待制度運行順暢後,再延伸到舊有的經屋申請制度中,並舉例指早年石排灣經屋規劃T1單位較多,在家訪時發現部分入住家庭,現已有兩名小朋友甚至更多。建議在仍合乎“新經屋法”的資產與收入條件下,允許他們以合理價格將T1單位售回政府,獲置換更大經屋單位的機會。
至於置換價格,用新或舊的經屋作置換等細節,她希望是次調研收集數據後,深入分析社會意見作通盤考量,配合增加T2、T3經屋單位供應,並在單位間隔與設計上,滿足照顧長者及照顧小孩的家庭需要。長遠而言,她認為公屋政策要建立一個整體的銜接機制,例如社屋與經屋銜接,即申請社屋的上限與經屋的下限可銜接;經屋也可進一步置換到夾屋,讓經社屋住戶有向上流動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