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中亂澳分子是禍亂澳門之源
近日,司警局發出新聞稿,本澳一名區姓居民被揭發長期勾結境外敵對勢力,通過相互串通、協助他人收集或公然散佈虛假及明顯歪曲的消息等方式,單獨或共同作出行為引發他人對中央政府的仇恨、促成反華勢力採取對中國及其澳門特區的敵對活動,以及破壞澳門特區選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涉嫌觸犯《澳門國安法》,被司警局國安執法機構依法拘捕。
消息一出,澳門社會大快人心,所謂“不是不報、時間未到,時間一到、一切必報”。另一廂,又見少數西方政治實體操起“雙重標準”,無視澳門此次國安執法是國際通行的主權行為和正當執法,對中國內部事務指手劃腳、惡意攻擊澳門法治,美聯社、BBC、法新社等外媒也作了“別有用心”的報道與評論。世人都知,少數西方政治實體長期以自身定義的所謂“民主標準”“人權原則”去衡量與評價別國,對自己及其成員國存在的嚴重民主、法治、人權問題卻“選擇性失明”“選擇性沉默”,這只會暴露其政治操弄本質,損害其國際公信力,徒增“國際笑料”罷了。
話說回來。一些標榜“愛國愛澳”、實則反中亂澳的人,禍害澳門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儘管這些反中亂澳分子始終屬於“一小撮”、搞破壞的空間有限,但他們“能量”很大,兼有一樣最大的本事,就是擅長偽裝和包裝,極具迷惑性和欺騙性,是不折不扣的“政治兩面人”,是破壞澳門繁榮穩定之禍根亂源。事實上,中央早已對在港澳的敵對勢力和反中亂港亂澳分子劃定“三條底線”,即: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利用港澳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絕不能允許的。澳門個別人長期公然踐踏“三條底線”,妄圖充當“民主鬥士”,做澳門的“黎智英”,但最終以身試法、鋃鐺入獄,註定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一、這些反中亂澳分子表面聲稱“愛國愛澳”,卻明裡暗裡勾結外部勢力、甘當“顏色革命”代理人。西方一直在全球推行的“顏色革命”,其形成需要諸多條件,其中一個關鍵條件是:選擇並培植反對黨(派)組織及代表人物,使之成為代理人,條件成熟時將其推出,進而實現目標國家或地區政權更迭。外部勢力一直把港澳作為對中國進行“顏色革命”的棋子,他們自認為在“一國兩制”條件下,有空子可鑽、最容易得手,便支持反中亂港亂澳分子大肆開展攫取政權、蠱惑人心等破壞活動。香港回歸以來,從鼓吹“雙普選”到“港獨”思潮蔓延,從策動“佔中”“修例風波”到“攬炒十步曲”,反中亂港分子及其背後的外部敵對勢力,幾乎把香港禍亂到崩潰的邊緣。這期間,香港內外反動勢力何其猖獗,保衛特區政權的鬥爭何其慘烈。正是中央及時出手,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香港才實現由亂及治、由治及興。
香港的慘痛教訓,殷鑒不遠。與反中亂港分子的明目張膽、囂張倡狂不同,反中亂澳分子很多時候披上“善良外衣”,用更為隱蔽的方式勾結外部勢力,甘當“顏色革命”馬前卒。他們表面上稱自己“愛國愛澳”,骨子裡卻跪拜西方所謂“普世價值”,積極參與外部勢力組織的“顏色革命”培訓、考察活動或取得資金支持;他們公開聲援、支持香港“佔中”“反修例”,主動向“港獨”“台獨”分子“拜師學藝”、接受“悉心指導”;他們還炮製各種虛假材料,與境外反華勢力相勾聯,在國際上抹黑國家和特區形象。這些事例告訴我們:澳門並非風平浪靜,國家安全警鐘應當長鳴。
二、這些反中亂澳分子表面假裝“理性”“法治”,卻積極參與或支持“六四”,充當危害國家安全和澳門穩定的台前黑手。切實維護國家根本制度和特區憲制秩序,澳門才能繁榮穩定。眾所周知,中央已將“六四”事件明確定性為有組織、有預謀的政治動亂,目的是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一國兩制”是中央治理港澳的基本制度,“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一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所有居民都應自覺維護國家根本制度和特區憲制秩序。
反中亂澳分子從澳門回歸之前開始,持續三十多年組織策劃“八九圖片展”、“六四燭光集會”等活動,要求“平反六四、結束一黨專政”;二〇二一年“六四集會”被特區終審法院判定為違法後,反中亂澳分子撕下“理性、法治”假面具,“移師室內”繼續搞“六四燭光集會”並網上直播;有的人在二〇二四年至二〇二五年六月間,持續發佈涉“六四”貼文近百篇。他們還經常發表攻擊侮辱性言論,公然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一國兩制”,公開反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國安法律制度、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惡意抹黑中央政府和國家領導人等。這些行為表明,反中亂澳分子是國家安全和澳門穩定的最大敵人。
三、這些反中亂澳分子假扮“為民請命、監督政府”,實則包藏“假為民、假監督,真反中、真亂澳”的禍心。支持和監督政府依法施政,是愛國者的職責所在。即使對政府政策有異議、提出批評,只要這種批評是理性的、建設性的,有利於提升政府政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合理性,便是愛國愛澳的體現。
反中亂澳分子打着“新聞自由”“為民請命”“監督政府”等旗號,借助立法會等舞台“作秀表演”,一切為反對而反對,利用各種機會攻擊抹黑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軟對抗”;操控個別“毒媒體”,精心策劃炒作就業、房屋、外勞、交通、環保、現金分享等議題,來博眼球、煽動民粹和社會對立,撈取政治資本。二〇二一年和今年立法會選舉中,被依法DQ的人士不但不反思及悔改,反而聲稱“自己被DQ是因為監督政府”。為何被DQ,他們心知肚明、卻刻意掩蓋。他們把個人的政治算計凌駕於澳門整體利益之上,監督批評政府是假,真正隱藏的是“假為民、假監督,真反中、真亂澳”的禍心。無疑,他們是特區政權穩定和整體利益的最大敵人。
四、這些反中亂澳分子標榜“民主”“普選”,實則圖謀攫取特區權力、蓄意破壞特區政制和民主選舉。回歸以來,澳門“一國兩制”實踐之所以取得舉世公認的成就,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始終依照基本法,循序漸進推進政制發展,實現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均衡參與,民主選舉制度得到居民廣泛認同。反中亂澳分子一方面打着“民主”“普選”等旗號參與歷屆立法會選舉,享受着特區政制發展的成果,並圖謀不斷攫取特區權力;另一方面,卻又持續攻擊澳門“選舉小圈子”“民主政制倒退”,二〇一四年及二〇一九年先後組織“特首選舉民間公投”“普選特首民間投票”,煽動市民參與民間公投,完全無視基本法規定的選舉制度,企圖否定特區選舉制度,顛覆特區憲制秩序。他們還暗中接受外部勢力的資助和扶持,在澳門立法會和行政長官選舉中製造混亂。
還要看到,某些“老牌”反中亂澳分子心知自己“不擁護、不效忠”,過不了資格審查關,就轉而培植“接班人”“代理人”,企圖通過改頭換面為自己“政治續命”。在今年的立法會選舉中,某些“老牌”反中亂澳分子多次為被DQ名單候選人出謀劃策、充當軍師。國安委和選管會資格審查的結果告訴人們:反中亂澳分子及其培養代理人參選,並非真正為澳門民主發展和市民福祉,而是企圖干擾和破壞澳門民主政制進程,他們是特區民主政制和公正選舉的最大敵人。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三百二十多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反中亂港分子被依法逮捕、其中一百六十多人已被定罪,眾多反中亂港組織相繼解散或停止運作,“毒媒”“黃店”紛紛關門倒閉,反中亂港勢力“作鳥獸散”。安靜美好的澳門,容不下反中亂澳分子興風作浪、干擾破壞。豈不知《澳門國安法》利劍高懸,就是要還澳門社會一個風清氣正、鏡海無波!我們也再次奉勸少數西方政治實體,若真關心民主、人權、法治,應首先正視自身的問題,拿“手電筒”先照一照自家,而不是對別國事務說三道四、無端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