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公辦幼園免一年保教費
【香港中通社五日電】據中國政府網五日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正式印發《關於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的意見》。其中明確,從二○二五年秋季學期起,免除公辦幼兒園學前一年在園兒童保育教育費。對在教育部門批准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就讀的適齡兒童,參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除水平,相應減免保育教育費。
不含伙食費住宿費
保育教育費是幼兒園對入園幼兒按月或按學期收取的保育和教育的費用。對於免保育教育費標準,《意見》提出,按照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教育、價格主管部門批准的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不含伙食費、住宿費、雜費等)執行。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兒園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在園兒童家庭收取。
《意見》還提出,在國家統一實施的免保育教育費政策基礎上,鼓勵各省結合實際,進一步鞏固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等群體資助政策。中央財政統籌考慮地方資助政策實施效果等,繼續予以獎補,適時研究建立統一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群體資助制度。
逐步擴大免費教育
今年一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二○二四——二○三五年)》,其中提出“探索逐步擴大免費教育範圍”。三月份全國兩會召開,政府工作報告也指出,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六月一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規定,“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推進實施免費學前教育,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
據教育部披露的數據,二○二三年,全國學前教育經費總投入為五千三百八十二億元人民幣,比上年增長百分之四點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