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至今涉三億港元
司警搗不法匯兌集團拘四人
【本報消息】司警前日查獲一個涉及團伙式運作的不法匯兌犯罪集團,當日上午分別在路環及氹仔拘捕四名涉案本地男子,其中兩人為骨幹成員,檢獲疑用作不法匯兌的現金及籌碼合共一百五十五萬港元。經查問,四名嫌犯均拒絕合作。司警繼續調查案件。
獲利約千萬港元
司警表示,相信此犯罪團伙於二○二三年十一月開始運作至今;自去年十月二十九日從事“換錢黨”的不法匯兌刑事化後開始計算,此犯罪團伙為賭客不法匯兌款項已高達約三億港元,不法獲利約一千萬港元。調查資料顯示,四名嫌犯平均分配不法收益。
被捕四名男子分別姓陳,三十歲,報稱鐘錶代購;姓區,三十二歲;姓楊,三十二歲;姓鍾,三十歲,上述三人均報稱無業,案中陳某和區某為骨幹成員。司警落案控以“犯罪集團”及“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
案件昨日下午移送檢察院偵辦。司警共尋獲六名男賭客證人,包括五名中年內地男子、一名中年澳門男子。
二三年底始運作
去年十一月一日,司警發現有人在澳從事不法匯兌的犯罪行為,開立專案跟進調查。過程發現有兩名骨幹成員即陳某和區某,二○二三年十一月開始集資,並且利用自己的私家車到本澳各大賭場、酒店客房或車廂,為賭客非法兌換金錢。同時,租用路環一個住宅單位收藏疑用作不法匯兌的資金等。
陳某和區某隨後更招攬兩名“下線”成員,即案中楊某和鍾某一起犯案,不時向他們提供大額現金,並指使到各大賭場為賭客非法兌換金錢。前日上午,司警見時機成熟採取拘捕行動,分別在氹仔拘捕陳某和鍾某,在路環拘捕區某和楊某。
調查資料顯示,其中三名男賭客證人於本月一日至三日,曾向上述犯罪團伙成員進行多筆不法兌換,涉及約七百多萬港元,對方從中獲得約二十三萬港元不法收益。
檢獲百四萬籌碼
行動中,司警在四名嫌犯住所、私家車及隨身物品內檢獲疑用作不法匯兌款項等證物,包括一百四十萬港元籌碼、十五萬港元現金、八部POS機及大量POS機交易單據、三部點鈔機、兩部手提電腦、七部疑用作犯罪時使用的手提電話和四輛私家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