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規範電動代步工具
近年電動代步車、滑板車、電動輪椅等成為不少居民和外僱的代步工具,方便出行。雖然現時法例禁止使用如滑板車等部分電動工具,但隨着社會發展,開放遲早到來,政府最終須明確規範。除了行駛範圍,車輛承載規範,電池充電安全、有否改裝等均可能構成安全隱患,當局有需要作出相應的使用規範。
現時,電動代步工具日益普及,不少人更在行人道上騎行、載人或載貨等。修改中的《道路交通法》新文本,主要討論了規範機動輪椅。社會人士認為,隨着各式電動代步工具使用者增加,除了行駛範圍,更需顧及其充電和用電等使用安全,應對電動代步工具強化安全標準,監管電池認證,設安全檢查措施,避免非法改裝,並要求強制在車上安裝明顯反光標識和自動斷電裝置等,防止短路降低自燃風險。
居民使用電動代步工具如輪椅在行人道上行走,需遵守限速規定,禁止改速、加裝貨架或加設乘客座椅等。同時,當局需提高使用者的個人防範和充電安全意識,應購買受認證且合資格的充電器及電池,普及居家充電及電池老化識別等知識,盡可能平衡安全監管與便民需求。
悅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