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物品佔公地
違規受罰錢要畀
△居民必須自律,絕對不能在公共地方放置自己的私人物品,不論是晾曬衣物、被鋪或食材,還是單車及小童滑板車等,除有礙觀瞻,一經發現,有機會被執法人員檢控罰款,有關物品更會被沒收處理。
因此,居民切勿在公共道路、廣場、行人道放置任何妨礙通行的物品;亦切勿用物品佔據公共泊車位或阻礙交通,此舉一經發現,同樣會被執法人員檢控罰款等。再者,若放置上述公共地方的物品,一旦絆倒他人尤其是“老友記”,即便只是輕輕一跌,後果也可以好嚴重;更甚引致交通事故,導致人命傷亡,有關物品的擁有者,須負上相關刑責。
登機欲帶充電寶
標識合規須確保
△近年,充電寶等鋰電池產品引發的起火冒煙事件屢見不鮮,對航空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為此,內地近日發佈緊急通知,自六月二十八日起,嚴禁旅客攜帶未標有指定標識、標識不清晰或屬於被召回型號、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據報道,已有多地旅客的充電寶在機場安檢時被攔截。
本澳機場對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及使用也有相關規定,包括充電寶的額定能量大小限制,以及嚴禁攜帶無額定能量標識的充電寶;此外,還有飛行中禁用、僅可手提或隨身攜帶等相關規定。暑假是本澳居民出外旅遊高峰,建議在出行前,仔細檢查充電寶是否符合本澳以及旅遊目的地的相關法規,以免影響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