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考牌
慕拉士大馬路近日發生巴士與單車相撞意外,其中一方懷疑單車“亂切線”有關,再引發單車能否納入考牌制度的討論。眾所周知,單車為較傳統的交通工具,長久以來,在澳門踩單車不用考取任何牌照,馬路任縱橫,大地任我闖!
當然不用考牌便可踩單車是事實,但“馬路任縱橫”是謬誤,但部分踩單車者卻一知半解。在本地踩單車必須遵守本澳交通法例,衝紅燈、逆駛、亂切線等都會受罰,若醉踩單車被揭發,同時要被逮捕送上法院,可是,部分踩單車者以為單車只是不能過橋跨海,卻不知單車也受交通法例規管。常見有單車在行人道上穿梭,時見不理單行路而逆駛,甚至在馬路上衝紅燈,睇見牙煙!至於酒後不駕駛,多數踩單車者都不知道單車也被納入規管之內。
奇怪的是,既然踩單車不用考牌,即不用認識交通符號和規則,便可上路,卻受交通法例監管,是否很矛盾?如巴士與單車的交通意外,假如踩單車者不知道地線代表甚麼,“亂切線”又是否成立呢?故意外發生後,坊間質疑踩單車是否應該考牌?至少在馬路上踩單車,須認識交通符號和規則。當然作為傳統交通工具也兼具運動功能,在單車徑或體育設施內踩單車作為體康活動,應可豁免考牌。
斯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