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小販引入經營新思維
《小販管理制度》法律及相關的施行細則行政法規今日生效實施。法律訂明小販准照持有人必須遵守的義務、監管與處罰制度。
小販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是社區經濟的一部分、一個傳統。全盛期,各街區小販檔逾一千五百個。伴隨社會變化,消費方式和居民生活習慣改變,小販行業不斷萎縮,人數減少已成事實。目前全澳只餘五百多個小販牌照,主要售賣成衣、雜貨、生果、蔬菜等。
《小販管理制度》是特區政府參考鄰近地區的相關制度訂定,從宏觀角度看,社會和業界普遍希望通過該法律,為行業經營引入新思維、新做法。但站在小販從業者角度,不但面臨人流減少、經營類別受規劃佈局,以及准照限制而難以多元等問題,更擔心新法對小販管理過於嚴苛,喪失行業過往所特有的靈活性,經營更不容易。
儘管市政署近來已密鑼緊鼓舉辦十多場面向小販的講解會,說明新法律內容及過渡安排,但小販經營者普遍年長,逾八成年齡在六十歲以上,對條文確實需時了解消化。當局未來宜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持續做好法律宣傳。更重要的是加強與市販會及小販溝通,讓相關持份者盡早適應新制。
多年來,政府豁免徵收小販營業稅、牌照費、街市攤檔租金等,也許經營壓力不及普通商號,但由於小販多屬半退休狀態,未必有心有力積極開拓生意,部分人甚至放棄經營。目前全澳有逾百個空置檔位,個別區份不但因空置數目多而顯得冷清,更惹來不少人士聚集,衍生噪音、環境衛生等問題,長遠有損小販行業形象。
現階段,當局應盡快“公開競投”空置檔位,並訂定較長遠的發展規劃,包括放寬小販檔位面積和經營種類,鼓勵貨品多元化以貼合市場需要,吸引創業者尤其是年輕“新血”入行,引入經營新思維,冀能扭轉行業“老態”,讓小販行業得以延續及健康發展。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