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經屋置換迎合家團變化
【本報消息】公屋事務委員會正積極探討有意修訂經濟房屋法的置換制度。多名議員表示關注,認為當前經屋供應已有一定規劃並呈現相對穩定的趨勢,加上需求有變化,適宜對《經屋法》啟動檢視和優化,尤其為已“上樓”的家團設立換購機制。
研置業階梯銜接
梁孫旭稱,參考最近兩期經屋申請中,無論是家團申請或個人申請者都以年輕家庭為主。在二○二三年申請中,年齡介乎廿三至四十歲的個人申請者佔該組別九成四。由於過往經屋計分、個人申請者只能申請一房單位等規定,致使不少戶型錯配。不少已“上樓”的居民生兒育女後,只能蝸居原單位,凸顯房策在適應家庭結構變化方面的不足。為解決相關問題,在條件允許情況下,促請政府為已“上樓”家團設立換購機制。
黃潔貞支持政府蒐集經屋置換制度的意見,期望新屆政府在充足的房屋供應下,在未來房策中提出更明確、詳細、穩定且長遠的置業階梯與數量規劃,以及置業階梯間的銜接機制,為各階層居民提供置業上樓的暢通途徑。她建議參考新加坡的換樓機制,並研究為各置業階梯提供銜接空間,銜接經屋持有人因家庭發展申請較大或較小的經屋單位;或在經濟條件改變時置換合適的經屋或夾屋單位,釋放原經屋單位予輪候人士,善用公共房屋資源,又可促進居民向上流動。
促經屋恆常申請
顏奕恆建議政府參考內地及其他地區經驗,推出住房類的生育支持政策,並研究調整現行的經濟房屋法,設立經濟房屋置換制度,讓澳門居民在滿足一定條件下,有機會置換其他經濟房屋。鑒於有限的居住生活空間,或抑制居民的生育意願,而且安居與結婚亦有密切關聯,讓單身人士有上樓及未來換樓的願景,相信有助提升他們結婚成家的意願。未來,期望能有條件可推動經屋恆常化,便利居民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隨時提出申請,全面滿足有生育意願家庭的住房需求。
李良汪促請政府盡快開展研究,包括檢視現行《經屋法》對申請戶型、置換機制等規範,研究透過修法,允許因家庭結構改變的經屋申請人置換單位,並建議開放一人家團申請一房或以上戶型。同時促請當局透過已掌握的申請數據,結合人口普查、人口結構變化預測、城市規劃等數據,科學分析,評估未來社會的住屋需求;推動落實經屋恆常申請機制,讓政府更適時及精準掌握社會需求,令經屋興建的數量及戶型更符合社會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