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網購演唱會票失三千六
【本報消息】本地女青年上月下旬透過社交平台購買演唱會門票,轉賬後與對方失聯無法交收,懷疑受騙報案追究,報稱損失三千六百元。司警接手調查案件。
事主於上月二十四日從“臉書”內看到一則出售在澳門舉辦某歌手的演唱會門票帖文,因有意入場觀賞,聯絡賣家。經協議後,雙方同意以三千六百元購買兩張演唱會門票。事主向賣家轉賬票款後,有人指會在同月二十七日透過電子郵件傳送電子門票予事主,但事主當日未收到電子門票,更與賣家失聯。懷疑受騙,本月五日向司警報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