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近六十 六食肆屢犯被罰款
港“走塑”接七十五投訴
【香港中通社一日電】香港特區政府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近日接受電台訪問指,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自去年四月底實施至今,共收到七十五宗投訴,發出五十九個警告,六間食肆因屢犯被罰款二千港元。
香港管制即棄塑膠餐具及其他塑膠產品新法例規定,餐館禁止向外賣客戶銷售或提供塑料餐具、塑料吸管、攪拌棒等;酒店和賓館不得免費提供塑料牙刷、梳子、小瓶裝沐浴露等一次性洗護用品。
據香港商業電台二月一日報道,謝展寰指,政府接獲的投訴主要涉及餐廳提供受禁餐具,五十九宗個案經政府人員多次巡視和講解後,仍未改善,需要發出警告,其中六家食肆被定額罰款二千港元,目前大部分餐廳已經合規,政府會繼續跟進情況。
次階段視乎替代品
據悉,香港“走塑”第二階段將同時禁止向堂食和外賣客人,提供塑膠杯和蓋、食物容器和蓋等。謝展寰表示,需要時間尋找合適的塑膠食物容器替代品。根據第一階段管制經驗,社會對替代品的認受性十分重要,因此政府會與業界一同試驗,找到可靠的替代品時,才實施下一階段管制。舉例不少外賣湯碗使用膠蓋,部分餐廳轉用紙蓋,但紙蓋功能欠佳,生產商需要研究改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