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港澳律師領灣區執業證
【本報記者廣州卅日電】省司法廳長陳旭東日前透露,去年廣東持續深入推進港澳律師大灣區內地執業試點,到目前為止已有五百三十多名港澳律師成功申領大灣區律師執業證,以加強涉外法治建設服務支撐粵港澳大灣區發展。
陳旭東表示,一方面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以及利長遠保障作用,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
另一方面,廣東加強涉外法治建設,以高水準法治服務支撐粵港澳大灣區發展。一是打造一個平台。廣東連續兩年舉行全省涉外法治建設工作會議,組建涉外法治工作專班,同時指導廣州、深圳在全國率先成立涉外法治工作專門機構。
二是建設“三個一流”:首先是聚焦建設一流涉外法治人才隊伍,納入廣東重大人才工程,建立省涉外法治人才庫和青年人才庫,出台人才庫管理辦法,實施涉外律師“粵律工程”。其次是聚焦建設一流的涉外法律服務機構,組織開展“廣東省涉外律師所庫”建庫及首批遴選入庫工作,三十四家涉外律師事務所列入首批入庫名單,目前廣東全省有十八家律師所在十二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三十四家境外分支機構。再是聚焦建設國際一流的仲裁機構。廣東深入推進國際商事仲裁中心試點建設,出台《深圳國際仲裁院條例》《珠海國際仲裁院條例》,支持廣東仲裁機構聯動港澳、對接國際。
三是法治保障大灣區建設。廣東出台《關於加強法律服務工作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決定》《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等;省司法廳與香港特區律政司簽署《交流合作安排》,與澳門特區行政法務司簽署《法律合作安排》。
陳旭東表示,廣東下一步將推進設立省級層面涉外法治建設工作正式機構,推進實施涉外律師人才培養“粵律工程”。完善涉外律師人才培養機制,健全完善涉外律師各類人才庫。注重差異化發展,積極培育更多“量身定做”式法律服務,推動法律服務與產業鏈、創新鏈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