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通知聯國退出《巴黎協定》
【香港中通社廿九日電】聯合國秘書長發言人廿八日說,美國已通知聯合國秘書長,美國於今年一月廿七日退出《巴黎協定》。根據《巴黎協定》第廿八條第二款,美國退出該協定將於二○二六年一月廿七日生效。
《巴黎協定》在二○一五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達成,近二百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二○一六年十一月四日生效,成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成果。協定提出,各方加強對氣候變化威脅的全球應對,把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平升高的幅度控制在二攝氏度之內,並為把升溫控制在一點五攝氏度之內而努力。美國總統特朗普二○二五年一月二十日簽署行政令,宣佈美國將再次退出《巴黎協定》。
歐盟對美國退出《巴黎協定》表示遺憾。另外,美聯社一月二十日援引美國公共事務研究中心一項民調結果報道,大約半數美國人“有些”或“強烈”反對美國退出《巴黎協定》,甚至不少共和黨人也不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