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電子產品使用時間指引
今天是龍年大除夕,先跟讀者拜個早年,祝讀者“蛇年吉祥,龍馬精神”。農曆新年,很多人能享受一連多天的假期,出外旅行或沒有出外旅行的朋友,放假都會多接觸電子產品,尤其是小朋友,這個假期“機不離手,目不轉睛”是很貼切的形容詞。當然家長們都會思考,小朋友長時間看或玩電子產品,是不是不太好呢?
最近新加坡提出兒童與青少年的電子產品使用的指引,並指出人生的前一千日,是養成良好習慣的關鍵時期,並對未來的健康成長有深遠影響。(似乎是中國人名言“三歲定八十”的另一講法)。這份指引提出,18個月以下的幼兒除進行視像通話外,應完全避免接觸電子熒幕。因為嬰幼兒腦部發展關鍵期,不當使用電子產品可能影響語言和社交能力;18個月至6歲的兒童,每日使用電子設備的時間應限制在1小時內,並避免在用餐時間或睡前使用。7至12歲的兒童則應每日限制2小時內,且不得註冊或使用社交媒體平台。至於內地的網遊平台,則規定未成年人在寒假,只能玩15至16小時的網遊。似乎也十分合理。
汪 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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