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十餘年拐賣逾十童
川人販二審維持判死
【香港中通社廿一日電】備受關注的王浩文拐賣兒童案二十一日二審宣判,中國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浩文維持了一審作出的死刑判決。
法院:讓天下無拐
內地媒體當天引述尋親家長雷武澤消息報道。二審判決書寫道,正義可能會遲到,但絕對不會缺席。本案的依法判處,彰顯人民法院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堅決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鮮明態度和堅定立場。人民法院將與全社會共同努力,讓“天下無拐”早日實現。最終,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另據媒體報道,二審判決書顯示,王浩文到案後對主要犯罪事實拒不認罪,不配合查找被拐兒童,毫無悔罪表現。人身危險性極大,屬於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應予嚴懲。
雷武澤的兒子小名川川,一九九八年四月出生,於二○○一年被人拐走。二○二三年六月,雷武澤終於尋回了川川,“人販子”王浩文隨之受到關注。
據澎湃新聞網此前報道,去年五月初,王浩文等人拐賣兒童案在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在案證據顯示,王浩文從二○○一年十月開始從事拐騙、販賣兒童犯罪活動,二○○六年曾因拐騙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後不思悔改,繼續從事拐賣兒童至二○一四年六月,在多地流竄作案十四宗,連續作案時間長達十餘年,前罪和漏罪共計拐賣兒童十四人。
去年六月,南充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王浩文犯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王浩文犯罪所得十九萬九千元人民幣,上繳國庫。一審中,王浩文拒不認罪,不承認拐賣了川川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