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了!
清晨就收到旅澳大利亞的梁又文姐姐的訊息:“周日好。早上起來就看了《巴哈的两位妻子》。前篇文章(指《禮拜巴哈》)説巴哈(一六八五——一七三〇),我在想他只活了四十五歲。今天文章説六十五歲。我查了,前篇打錯了”。
我隨即給又文作覆:“啊!是嗎?真對不起讀者,真對不起巴哈!”“還對不起編輯,編輯太相信我了,我辜負了編輯的信任了”。
我寫東西,從來靠“爛筆頭”!先寫草稿,然後修改然後抄正,定稿後才把其變成電子文檔;電子文檔出來後,一而再再而三地校對,以為萬無一失了才給編輯發去。於是,我逐個程序核對,三篇寫巴哈的拙文中,提到巴哈具體生卒年的有两處。《禮拜巴哈》(二之一)的草稿是對的,一六八五——一七五〇;定稿卻把一七五〇錯寫為一七三〇,於是電子文檔就跟着錯。我是自認對巴哈出生去世年了若指掌的,“鬼遮眼”了。
我説對不起讀者!讀者如果不像又文那樣認真通讀三篇文章並從中發現謬誤,還有心解惑釋疑,而只讀了《禮拜巴哈》(二之一),那就會受我誤導。我説對不起巴哈!巴哈讓我莫明其妙地縮短了二十年夀命,那麽,他的《咖啡康塔塔》《農夫康塔塔》《b小調彌撒曲》《戈爾德堡變奏曲》《音樂的奉獻》《賦格的藝術》等大量作品都不會問世了。巴哈只活六十五歲實在太少,他應該再多活二十年,倘若他能活到八十五歲,他會給人類留下更多的精神財富。我説對不起編輯,辜負編輯的信任!《澳日》的編輯,一人負責多個版面,工作强度很大,自然難以顧及作者在文中所提的所有年份……
所以,“文責自負”這四個字,有着雷霆萬鈞之力,其意指作者對其發表的文章所引起的一切問題,承擔全部責任。它再一次提醒了我,要以誠信和藴涵冷靜的態度,確保所寫文章的質量和準確性。
費拉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