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覆核依法核准
駕車撞人群珠漢昨執行死刑
【新華社廣州二十日電】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珠海市體育中心撞人案兇手樊維秋執行死刑,珠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去年十二月廿七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樊維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樊維秋服判,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覆核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依法核准樊維秋死刑。去年十一月十一日晚上七時四十八分許,珠海市體育中心內發生一宗駕車衝撞鍛練市民的重大惡性案件,導致卅五人死亡,四十三人受傷,六十二歲的樊維秋被拘捕。
法院經審理查明,樊維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滿離婚財產分割結果,遂決意通過駕車衝撞人群方式發洩私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