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拾手機據己有法辦
【本報消息】內地旅客來澳乘坐的士期間,拾獲一部電話據為己有。失主遍尋不獲向治安警報案求助,報稱電話價値萬餘澳門元。警方接報後透過“天眼”等鎖定疑人身份,日前疑人再度入境時將其截獲。疑人承認拾遺不報。
涉拾遺不報男子姓李,四十多歲,內地居民。
治安警去年十一月九日接獲內地女事主報稱,當日較早時間乘坐的士從氹仔望德聖母灣大馬路前往霍英東博士大馬路,下車後發現手提電話不翼而飛,沿途尋找不果,懷疑可能遺留在的士內。撥打手提電話時發現已經關機,懷疑有人拾獲後據爲己有。治安警根據的士監控及“天眼”系統鎖定李某的身份。本月十七日,乘李某經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再入境時將其截獲。
調查期間,李某辯稱,當日拾獲手提電話後因不知如何處理,故將電話帶返內地住所。
治安警將其落案。控以“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移交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