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家昌被前妻追債
流行曲教父劉家昌死後,好不好走?親生仔未能靈前弔孝擔幡買水;遭劉氏家屬切割,“章姓男子與劉家無關”。事後章立衡在臉書感嘆:“那就只能在這裡對父親說一路好走……”宣佈將名字改回“劉子千”。
劉家昌上月二日病逝,本月十八日,甄珍網貼法院追債成功的“判決書”,砲轟前夫是“公認的騙子”——指劉挪用公司資金一千六百四十七萬元未還。
甄珍表示:我本來想好好過我的晩年,讓它過去就算了,也想給劉家昌保留最後的尊嚴和面子。但,事到如今,不是為了我;也得為兒子討回一個公道,以下是法院判決劉家昌的公文:
……(以上略數百字),綜上所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劉家昌在本判決之日起一個月內,歸還原告鷹潭市龍虎山朋德酒店有限公司一千六百四十七萬元。
二、一千六百四十七萬元的資金佔用費(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後,按市利率計算)共計四百二十六萬五千九百五十八元七角九分。……,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十四萬五千四百七十九元七角九分,被告劉家昌承擔。
如不服判決,可上訴於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甄珍強調,以上是國家法院判決劉家昌的公文,請媒體以後不要再拿一個國家公認的騙子說的話來做文章。
高梁